当前位置: 首页-> 热点 ->内容

两部门: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

2026-07-11 12:16| 来源:中新网|阅读量:8012|

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7月10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29号,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公告具体如下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有关规定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

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。

商务部 海关总署

-->

2026年7月10日

声明:免责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
车主网 | 网站地图 | RSS订阅

车主网-未经本站允许,禁止镜像及复制本站。投诉及建议联系邮箱:linghunposhui@sina.com
Copyright ©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车主网 car.lmzcn.com 版权所有,备案号:沪ICP备2022017705号